中國江蘇網7月25日訊(記者 袁濤)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今日上午閉幕。會議審議通過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決定》。這意味著從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大部分區域將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從2005年開始,南京市實行的“限時間、限地點、限品種”的有限開禁政策,僅玄武區、建鄴區以及原白下、秦淮、鼓樓、下關區全面禁止燃放或銷售煙花爆竹,其他6區的禁放範圍由區政府靈活劃定。
  明年開始實施的新規中,“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台區,棲霞區堯化、邁皋橋、馬群、燕子磯、仙林街道,江寧區東山街道、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寧高新技術產業園,浦口區江浦、泰山、頂山、沿江街道,以及六合區長蘆、大廠街道範圍內”,將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其他禁放區域由所在區政府劃定公佈。逢重大節慶需舉辦焰火晚會或焰火燃放,要經市、區政府同意,並向公安機關申請許可。
  (原標題:明年起南京大部分區域全年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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