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三亞3月17日消息(三亞新聞網記者 馬偉元)近日,三亞新聞網記者報道《三亞:“停屍房”藏身山腳下村民質疑其合法性》一事引起眾多網友的關註。3月17日,經記者採訪涉事“停屍房”負責人得知,建設的“停屍房”為屍體解剖檢驗室,而建設的解剖室並未經過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當天下午,三亞市公安局回應時表示,雙方雖然簽訂了協議,但協議中只是公安部門免費使用解剖室進行工作,而其中的經營行為屬於個人行為,與公安部門無關。
  一份“告知書”透出“停屍房”來源
  3月17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三亞南新農場第一作業區山腳下的“停屍房”,該村一村民告訴記者,今天上午對方貼了一張“告知書”。
  記者發現,該“告知書”上寫著,“尊敬的南新農場職工,您們好!我司這個存屍鑒定中心是合法有效單位……我公司租用此片土地和所建房屋是經南新農場等單位領導同意的,是與陳隊長與蔡某簽署的土地租賃合同……”
  而在該“告知書”的中間還寫著,“農場各位領導也非常清楚我們與哪個部門合作”等表述。
  當事負責人稱,花費高額費用建設是臨建未報建
  對於此事,記者電話採訪了“停屍房”負責人張某。據張某介紹,他們建的是屍體解剖檢驗室,是與三亞市公安局簽訂了協議的,有“合作”。而土地租賃的是南新農場一隊村民蔡某的。在當初建設的時候已經與其進行了溝通,並言明瞭建設的是屍體解剖檢驗室,同時也說了有屍體存放的情況。
  “當出現有人意外身亡的情況時,警方則會通知公司員工趕到現場將死者運回存放,等待法醫進行屍檢,同時,公司也向死者家屬收取相應的運輸、保管費用。”張某稱,“當時與蔡某以每年2萬元的價格簽訂了5年的租賃合同。建設這個屍體解剖檢驗室用的都是不鏽鋼的材料,很高檔,花費了150萬餘元的價格。”
  那麼,建設屍體解剖檢驗室是否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呢?張某稱,建設的是屍體解剖檢驗室,並不是殯儀館,所有沒有向民政、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申報,而這個建築是臨建,也並未報建。
  另外,張某表示,目前,他們已經按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要求停止運輸、儲放屍體的行為,正等候進一步處理。
  公安局回應:只是免費使用對方場所,其經營行為屬個人行為。
  當天下午,三亞市公安局針對此事作出回應。三亞市刑警支隊陳副支隊長表示,該解剖室是天津市二館殯葬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殯葬服務公司)建設的,雖然公安局與之簽訂了協議,但是,協議的內容是公安部門可以免費使用解剖室進行工作。
  “這家公司具備建設符合《屍體解剖檢驗室建設規範》標準解剖室的能力,而且該公司為公安部門提供了一個便利的場所,所以便將屍體拉到了那裡(南新農場“停屍房”)。”陳副支隊稱,目前,三亞沒有設備完善的標準屍體解剖室,長年以來,公安局法醫進行屍體解剖的場所多在三亞農墾醫院、市人民醫院的太平間或者現場(野外)進行,不僅污染環境,影響解剖檢驗,降低法醫鑒定質量,法醫的身體健康防護措施無法得到保障,而且有些死者的家屬認為在這樣的環境下解剖屍體,有損死者的尊嚴。特別是三亞市作為海南省國際旅游島的重點旅游城市,世界各國游客都到三亞市旅游,對涉外死亡案件的屍體檢驗條件要求更高。同時,不符合公安部規定的要求。
  那麼,公安局與殯葬服務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問題呢?“這家公司為公安部門提供了一個便利的場所,至於托運、存放屍體產生的費用,我們不插手。”陳副支隊長告訴記者,該解剖檢驗室具有寄存屍體、運輸屍體以及屍檢3方面內容,其當中存在的運輸屍體以及寄存屍體產生的費用問題與公安部門毫無關聯,均屬於殯葬服務公司與死者家屬之間的問題,屬於個人行為。
  在公司未取得相應證件之前停止與之合作
  “經過考察後決定與殯葬服務公司簽訂協議,而協議中選址是將解剖檢驗室建在三亞市民政局荔仙園公墓管理處租賃,卻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建在了南新農場。”陳副支隊稱,“至於該公司是否具備在此地建設解剖室的相關證件,不屬於公安部門的管理,我們只是免費使用這個場所而已。”
  同時,陳副支隊長表示,目前公安局方面決定,在該公司未取得相應證件之前停止與之合作,不再將屍體拉到對方場所。  (原標題:三亞停屍房藏身山腳 屍體解剖檢驗室為臨時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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